为深入贯彻学校“1234561”办学理念,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创建优良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2021〕310号)及《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实施办法》和《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2025学年校内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二、基本条件
(一)获得校内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学年学生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5.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30%;
6.优先考虑未享受过资助学生。
(二)获得校内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我院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没有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
6.积极参加班级、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7.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活动者。
8.优先考虑未享受过资助学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评选资格:
1.上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
2.提供评选资料弄虚作假者;
3.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者。
注: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一经发现,追回证书和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奖励标准
(一)校内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元;
(二)校内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评选通知,将2024-2025学年校内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2024-2025学年校内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各学院要制定本院评审方案,将工作安排和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引导学生自主申请。申请校内奖学金需要填写《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奖学金量化评分表》(附件3)、申请校内助学金需要填写《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经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后确定本学院2024-2025学年校内奖助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学院书记对获奖学生名单确认、签字)并3月10日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附件2、3和《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5)递交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校领导评审通过后,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系统填报并进行逐级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二)凡在评选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及截留、挪用、挤占奖学金等现象的学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报送材料
(一)报送方式:各学院将需要将评审方案、附件表格、公示文件材料、评审过程材料(会议纪要、评审会议签到表等)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梁子玮,电话:0376—3773600
(二)报送时间:2025年3月10—3月11日
评选期间,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杜绝不正之风,学生处设立监督电话:0376—3773600
附件一:2024-2025学年校内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奖学金量化评分表
附件四: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五: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