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实施办法》和《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校内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二、基本条件
(一)获得校内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学年学生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5.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30%;
6.优先考虑未享受过资助学生。
(二)获得校内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我院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没有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
6.积极参加班级、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7.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活动者。
8.优先考虑未享受过资助学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评选资格:
1.上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
2.提供评选资料弄虚作假者;
3.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者。
注: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一经发现,追回证书和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奖励标准
(一)校内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元;
(二)校内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评选通知,将2023年校内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2023年校内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各学院需将工作安排和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自主申请,申请校内奖学金需要填写《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申请校内助学金需要填写《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经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后确定本学院2023年校内奖助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学院书记对获奖学生名单确认、签字)并12月6日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6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附件2、3和《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递交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校领导评审通过后,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6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各学院组织学生于12月8日前进行系统填报并进行逐级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二)凡在评选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及截留、挪用、挤占奖学金等现象的学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报送材料
(一)报送方式:各学院将需要报送表格及公示文件材料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梁子玮,电话:0376—3773600
(二)报送时间:2023年12月12—12月15日
评选期间,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杜绝不正之风,学生处设立监督电话:0376—3773600
附件一:2023年校内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四: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