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于每学年9月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经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审批后,学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温馨提醒:
请各位新生及家长认真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出示或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即可。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调查表》可登录信阳航空职业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请同学们务必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勿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谨防上当受骗。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