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和资金发放时限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小组评议、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复审等程序,拟确定2026年春季学期438名学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23日—30日)。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37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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