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管理工作要求,精准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动态调整,及时帮扶家庭遭遇突发变故的在校学生,现启动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遵循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二、认定对象
1.2025年秋季学期未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在校学生;
2.2025年秋季学期认定工作结束后,因家庭突发重大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经济困难,需新增认定的在校学生。
注:2025年秋季学期已成功认定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原认定结果持续有效。
三、工作流程
(一)政策告知
各学院及时向学生传达本次认定工作要求,组织学习学校认定实施办法、省级认定申请表等文件,明确标准、流程与材料要求。
(二)学生申请
1.学生自愿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纸质版《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测评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申请表不得涂改、签名须手写。
2.学生于3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及纸质版佐证材料提交至辅导员。
3.各学院根据本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录入“河南高校资助业务系统”,并进行线上审核。
(三)分级认定
1.班级评议:辅导员主持组建班级评议小组(5-15名公正学生,民主推选产生),完成困难程度排序与初步认定,报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学院认定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审核结果,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3.学校复核:学校汇总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佐证材料要求
佐证材料需提交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议纪要(附照片、会议签到表)和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引导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请,确保应助尽助。
2.强化诚信教育,学生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认定资格,已获资助/奖学金予以追回。
3.认定调整过程中应严格保护学生尊严和隐私,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仅公开姓名、学院、困难等级。
4.认定调整过程中应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各学院要畅通意见反馈电话,接受本院师生监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意见反馈电话(0376-3773600),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附件一: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二: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测评表
附件三: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四: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