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放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4〕14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2024年度高校助学贷款正式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纸质合同及承诺书
各学院要及时领取、发放纸质合同及承诺书,认真组织学生签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领取时间:11月18日;
(二)签订时间:11月18日-19日;
(三)纸质合同一式四份,承诺书一式二份;
(四)请核对借款合同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家庭详细地址必须以五级地址格式填写(按照省、市、县、镇或乡、村或街道小区门牌号)。
(五)核对无误后,学生须在合同背面的“借款学生”处签字,在名字上按指纹(指纹清晰可见),日期填写为:2024年11月18日,合同须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原则上不允许代签;
(六)学生须在承诺书的“承诺人”处签名,“学校”处填写: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日期填写为:2024年11月18日并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印章(不能以总支章代替);
(七)学生在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时要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不能涂抹;
(八)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仪式现场需拍摄清晰的活动照片,同时给每名贷款学生留合同签订照片;
(九)学院要以此次贷款签字仪式为契机,对贷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对助学贷款性质、逾期后果、征信知识等进行重点说明,对学生毕业后需按时还本付息进行重点强调。
二、提交贷款电子合同
根据合同实际签订情况,各学院资助专干应及时登录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于11月19日下午15:00前汇总提交学生电子合同。资助专干登录高校助学贷款业务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一)依次点击“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点击“批量审核”、选择“河南省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确定”;
(二)在“合同签订与审查”明细中,对未签订合同的学生,点击“删除合同”,后依次点击“汇总并提交”、选择“河南省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点击“汇总学生贷款合同并提交”、点击“提交”和“确定”;
(三)再次点击“复核并上报”和“确认”。
三、报送纸质合同、承诺书及申请表
各学院要认真收集、审查和整理每一位借款学生的纸质合同、承诺书,确认准确无误后,于11月19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如下:
(一)根据合同右上角“辅助归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借款合同,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要将每位学生的一式四份合同放在一起;
(二)承诺书只需上报1份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一份由学院作为贷款档案留存;
(三)承诺书、申请书与纸质合同一并报送,排放顺序同纸质合同一致。
四、注意事项
(一)在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合同有误,各学院需第一时间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打印后补签。作废合同切勿自行销毁丢弃要妥善保管,与正常合同一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学院要提醒借款学生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可百度搜索网址),登录后查看个人信息。贷款合同学生签字完毕,加盖学校公章后,其中1份原件学校将退还给学院,学院将贷款合同原件进行扫描(其中原件留存在学院备案备查,扫描件电子版发给学生留存),同时告知学生妥善保管,以免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贷款代偿时要用时查找不到。
(三)各学院要组织全体借款学生关注“信航学工”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校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进度,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贷款及征信知识宣传,大力开展诚信感恩教育,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流程及逾期违约纳入征信黑名单带来的后果。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报送工作,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