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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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

时间:2025-05-08 20:29:41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管理工作规范运行、营造良好校园生活环境,规范学生请假行为及其审批流程,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五年制学院中职学生、三年制中专在籍学生)。

第二条 学生请假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要求:首先,须全程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请假申请及审批手续,确保程序合规性;其次,请假审批实行从严管理原则,审批部门须对请假事由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坚决杜绝虚假或夸大事由;最后,必须严格按照校院两级审批权限及既定程序逐级办理,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分级问责机制,明确各环节审批人的管理责任,形成闭环式责任链条,确保请假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第二章 请销假流程和要求

第三条 学生请假类型

(一)事假:因私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

(二)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须提供医院、学校医务室或社区门诊开具的相关材料;

(三)公假:因参加学校、二级学院或学校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由负责老师统一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向学生处和教务处报备;

(四)课堂假:上课过程中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加本节课堂教学活动,需经任课老师审核批准,并在教学日志本上记录,同时抄送至辅导员备案。

第四条 请假审批权限及办理程序

请假1天不离校,学生直接填写学生处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辅导员签字即可;请假离校及请假1天以上,须提前向辅导员当面陈述事由或提交凭证,经核实同意后,再通过请假审批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并附佐证材料。

(一)请假1天以下及离校(含1天),由辅导员审批,报二级学院备案;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由辅导员审批后,报二级学院书记审批,二级学院备案;

(三)请假3天以上(不超出30天、含30天),应先由辅导员审批、二级学院书记审批后,再交由学生处处长审批、备案,最后报分管学生工作校长审批;

(四)对于长期请假、涉及外出学校及特殊情况,辅导员必须跟家长联系,核实情况。单独走学校签批流程(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签字—学生处签字—教务处签字—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校长签字—执行校长签字),二级学院、学生处、教务处备案;

(五)学生请假条只限一人一张,否则视为无效。

第五条请假时间届满1日内,应及时向辅导员履行销假手续。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辅导员说明原因,经批准后通过请假审批流程办理续假手续。

第三章 学生违纪处理

第六条 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辅导员对其请假理由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如若再犯,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一)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二)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三)假满后不销假者;

(四)假满后续假未经批准者;

(五)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六)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假者(不得口头请假、不得电话请假、不得辅导员代假);

(七)事后补假者(确有特殊情况,经二级学院书记同意者例外);

(八)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第八条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学校将视情节根据《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晚就寝后,学生因紧急病情需要外出,公寓值班人员或辅导员做好登记,次日视情况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