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了解和掌握我校2021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地对心理疾病和校园心理危机事件进行预防与干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通知》,扎实做好2021级入校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为每个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了解我校2021级新生入学后心理健康状况,力争做到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根党
副组长:潘斗成 田飞
成 员: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可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为韩芳、李维丽、张欢、靳笑寒。
具体工作由学生处统一协调,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负责。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认真组织学生按时参加,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认真完成。普查结束后,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及时形成普查报告,指导各院系了解、分析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心理异常学生约谈并制定可行性的教育对策。
三、普查对象
2021级全体在校新生
四、测评时间
2021年10月中下旬
五、普查工具
本次普查使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是由教育部编制的针对我国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量表(CUMS),具有良好的信效度,使用便捷,目前在全国各高等院校广泛使用。量表共96个项目,分为三级筛查,共22个筛查指标。一级筛查为严重心理问题筛查,包括幻觉等严重精神病性症状、自杀行为与意向两个指标;二级筛查为一般心理问题筛查,分为内化心理问题和外化心理问题两类,其中内化心理问题包括了焦虑、抑郁、偏执、自卑、 敏感、社交恐惧、躯体化七个指标,外化心理问题包括了依赖、敌对攻击、冲动、强迫、网络成瘾、自伤行为、进食问题、睡眠困扰八个指标;三级筛查为发展性困扰筛查,包括了学校适应困难、人际关系困扰、学业压力、就业压力、恋爱困扰五个指标。其中一级和二级筛查为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筛查的核心,而三级筛查主要反映学生心理困扰的来源以及提示可能的潜在心理问题。
六、普查流程
1、普查前培训: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对各学院班级心理委员以及辅导员进行测评系统使用、普查施测和约谈技巧培训。
2、普查时间:10月中下旬各学院分批次统一、集中普查。
3、普查结果反馈:11月初,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按各学院完成顺序向学院反馈普查结果及重点约谈名单。
4、初步约谈:各学院根据普查结果,由学院辅导员负责,对筛查出来的重点约谈学生逐一约谈,如学生实际情况与普查结果相符,5天内转介至具备心理(精神)疾病鉴定及治疗资质的二甲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心理(精神)问题的鉴定及治疗,同时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报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备案;如对学生情况掌握不全面可转介至学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进行进一步约谈,根据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的约谈结果再进行转介或接受心理咨询,学院根据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反馈为学生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并报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备案。
5、鉴定及治疗:对建议转介至精神科接受鉴定及治疗的学生,学院必须掌握学生诊断情况和治疗进展,对诊断为抑郁症或其他存在威胁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的疾病,由学院告知家长,根据诊断结果及学生具体情况,做出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建议,包括在校继续学习并接受治疗、父母陪读、住院、休学等。
6、完成新生心理普查:完成全校新生心理普查、约谈、建档工作,学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完成全校新生心理普查分析报告。
7、开展长期约谈及反馈∶对于心理普查中筛查出严重心理危机且仍在校学习的学生,学院至少每两个月一次对学生进行主动约谈,保留约谈记录,如发现学生存在危机可能,应在24小时内转介至学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或医院精神科。
七、普查工作具体职责
(一)学校层面
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具体开展工作,工作职责包括:
1、完成全校心理普查报告,反馈二级学院心理普查结果及重点关注学生名单;
2、指导、配合、督促二级学院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
3、培训二级学院辅导员使用普查系统、约谈技巧;
4、协助二级学院对重点约谈对象中较难开展约谈的学生进行约谈和转介;
5、督促学院对筛查出潜在危机的学生定期约谈;
6、开展对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工作。
(二)学院层面
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负责开展具体的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工作职责包括:
1、开展本院新生心理普查工作,保障新生100%都参与普查;
2、开展重点约谈学生的初步约谈,向学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上报约谈情况;
3、对约谈情况与普查结果一致的学生,5天内转介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及治疗,同时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报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备案;
4、对约谈学生情况掌握不全面的可转介至学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进行进一步约谈,根据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约谈结果再进行转介或接受心理咨询;
5、对普查中筛查出潜在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开展不少于每两个月一次的主动约谈,向学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上报约谈情况;
6、密切关注潜在严重心理危机学生,如学生有危机发生的可能或正在发生危机,则启动危机干预机制,并通知学生家长。
八、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新生100%参加心理普查。由辅导员全程负责新生心理测评工作,普查前认真学习测评系统的使用及约谈技巧,做好普查准备;各学院自行组织学生集中施测,向学生说明心理健康普查的目的、意义等,以保证学生尽可能根据自己真实情况认真完成普查。
2、由学院辅导员负责,约谈普查结果中需要重点约谈的每一个学生,约谈结果及时上报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对约谈结果与普查结果一致的学生可直接转介至医院精神科,对经过约谈仍不太确定学生情况的,可转介至学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进一步约谈。
3、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要求,各学院在学生普查结果、约谈记录等材料的保存和报送过程中务必要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对筛查出的高危学生更要严格保密。
4、客观对待普查结果。心理普查结果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仍有其局限性,被筛查出来的学生,未必都有心理问题,有明显心理问题的学生可能因个人有意躲避而未被筛查出来,所以普查结果仅作为判断学生心理健康与否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学生的具体情况仍需要进一步约谈及精神科诊断。
5、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等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关注身边每一位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