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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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时间:2019-09-30 15:58:48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第一章 总则

本协会名称: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Xinyang Aviation Vocational College Youth Volunteers Association. )

为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使该组织更加完善的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奉献,依据《中国青年志愿者章程》,根据我校及我院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本学院内所有愿意奉献爱心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具有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学籍的学生组成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通过组织和引导本学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我院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自强的准则,遵守国家宪法和一切法规,维护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协会所在地: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第二章 任务

(一) 致力于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三)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道德整体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五) 为城乡发展、社区发展、扶贫开发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六) 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以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

(七)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八) 开展与校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凡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在籍学生,不分种族、性别、年龄,承认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并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同学均可成为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

第二条:  会员因毕业或其它原因失去学籍的,其会员资格自动终止,本会成员因违反学院有关纪律受到处罚的及因违反本会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理。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并交纳10元会费;

(二) 入会有三个月的审核期考察,合格便给予颁发中国青年志愿者证书,且加入协会一年内不可退会,否则取消本学生在协会一切评优评先。

第四条:青协会员权力

(一)会员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二)会员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三)会员有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四)会员有对本会各级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五条:青协会员任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完成交办的工作。

(三)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的影响。

(四)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五)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六)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七)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会员退会声明;副部长及以上退会成员给会长请示,成员退会给副会长以及秘书长请示。

第七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办公室审核批准。

第八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及本章程的行为,协会有权撤销其会员资格。会员失去会籍,其会内担任的职务自动免去。

第九条:积分制(每月满十分)

(一)例会

      开会请假:扣1分。   旷会:扣5分。  迟到:2分  

一个月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三次

(二)有不团结现象,内部搞分裂,不团结他人,与其他部产生矛盾,看情况的严重性扣分,情节严重者进行劝退。

(三)报名参加团委的活动加2分,但无故缺席的扣5分。

(四)每月考勤没有扣分者加2分。

(五)例会积极发言,提出合理化建设并被采纳者加2分。

(六)扣分达到0分将受到劝退或强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构成

第一条:青协由组织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财务部,信息媒体部,纪检监察部,办公室七大部门组成。

第二条:各部门职责:

(一) 办公室工作管理条例

1. 于青协内部建设。

2. 处理青协日常事务,负责有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和编辑工作简报,对会议时间及时通知,对青协文件、信件、归档及各种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3. 负责青协大型会议会务和会议记录整理及活动总结。

4. 组织填写青协一周工作安排表。

5. 负责对青协成员的工作进行记录,作为年终工作成绩的参考。

6. 督促,协调各部开会时间,完善办公制度。

7. 全面安排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为宗旨。

8. 做好有关会议记录,工作布置。制定和完善青协的各项规章制度,致力负责通知的上传下达。并和各兄弟部门保持工作联系。

9. 协调各部门做好青协各项日常工作。

(二) 组织宣传部工作管理条例

1. 组织宣传部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各项活动的前期宣传,为活动的开展与推广做好充分的宣传,使活动更具影响力。

2. 组织宣传部每周例会对本周策划作出的策划结果转化为相映的宣传,每次例会完毕,都应有对上周的宣传工作的总结及对本周工作的安排。

3. 部长对于已批准的活动应立即组织宣传,并将宣传创意报会长审批,部长注意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价,对每次的宣传工作都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同时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应做好总结,以便改进。

4. 部长直接对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宣传应做到及时有效,不能有误。

(三) 组织部工作管理条例

1. 负责对青年志愿者协会新成员的注册管理。主要任务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期策划,为活动的展开做好周密部署,使活动吸引更多的同学参与,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把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2.收集活动线索。根据青协状况,策划出形式新颖,富有内涵,同学乐于参加的活动。

4.组织部要在活动开展前两周将策划书交理办公室审核。当批准后当即交予宣传部宣传。策划要对活动进行评估,对每次活动应做到活动前有计划,活动中有预案,活动后有总结。

5. 制定健全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做好各部联络工作,

好上传下达。

6. 办公用品统一由组织策划部妥善保管,各部门需要办公用品

必须向组织部申请。

(四) 外联部工作管理条例

1. 外联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所有活动的联络。确定活动的具体情况。如时间,地点等。再将信息及时反馈。

2. 在完成所有活动联络的同时。也负责校内,外各兄弟部门之间的联系,以便增进感情。

3. 争取相关活动的企业赞助,为协会筹集经费。

4.  与外校联系,拓宽校际的交流。向校外展示我们协会的风采,努力提高协会在校内外的知名度,积极为同学们服务,位同学提供实践、交流、合作平台。

5.  对内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增进协会与兄弟协会的合作关系。

 (五) 财务部工作管理条例

   1. 负责协会各项事务的开支登记及财务保管工作,活动经费报销,参与协会各项活动财务指出计划的策划。

2. 按实际情况,集合本协会的财务制度,做好每一笔费用的流动记录。

3. 参与每个活动经费预算的策划。

4. 在例会上定期的以清楚、公开、透明的财务状况向协会交代。

5. 对本协会的所有财务费用高度负责。

6. 财务制度:

(1)发票:

   a.发票背面要有经手人的签名及活动内容。   

(2)经费预算:

a. 活动中的开支要按照策划书上的经费预算来执行。如果活动中经费超出预算,超出部分的10%可有协会报销,余下的由活动负责人承担。

b. 经费预算要科学合理。

 (六) 信息媒体部工作管理条例

1. 在协会的领导下负责协会的信息化建设,信息的维护及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

2. 协助、监督、指导协会相关部门对重要信息和数据的管理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根据具体的协会要求,做好协会网络的管理。

  3. 及时报道协会活动新闻。

4. 及时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的更新。

(七)纪检监察部

1.纪检监察部用于检查、监督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的工作。如发现不足与错误及时指出并下发整改期限,及时复查。

2.负责每次开会的干部签到工作,会前点名工作。月末核对会员的分数选出优秀志愿者。

第六章 干部考评制度

第一条:各部之间要互相配合,共同完成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如有相互挤兑、排斥现象,记各部部长失职一次。

第二条:院大型活动,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须到场参加,并做好协助、配合工作,不到者视为失职。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部长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将各部的下学期整体计划整理好,上报给学院,逾期者视为失职。

第四条:各部部长要对本部部员进行公正的考评,并将各部部员情况及时上报,否则视为失职。

第五条:在每学期内,失职五次者视为自动辞职。

第六条:在各类会议、活动中,无故缺席6次以上者视为自动辞职。

第七条:在各类会议活动中,事假累计15次者视为自动辞职。

第八条: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被学院通报者视为自动辞职。

第九条: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反基本原则者作免职处理。

第十条:违反国家法令造成不良影响者作免职处理。

第十一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调查后属实者,作免职处理。

第十二条:从事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并损害青年志愿者协会声誉者,作免职处理。  

第十三条: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做免职处理。               

第十四条:每学年根据会员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表现和成效,做出评优评先。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经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通过,经学院审批通过后生效;

第二条:章程在执行中如有不足,随时进行完善补充。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学院审批通过方可改正。

第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