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2年 9月7日—9月26日(暂定)
二、认定办法
具体认定范围、认定原则、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后续管理按照《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执行。
三、认定范围
20级、21级、22级在籍在校学生
四、认定要求
(一)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乡村振兴期间如何延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函》要求,落实好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对于建档立卡学生的认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该生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全国系统建档立卡名单内,不需要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第二种情况,该生不在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全国系统建档立卡名单内,需要前往当地县级以上的乡村振兴局开具证明其建档立卡身份的证明(盖章并落款日期),并上交学校留存。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须认定为家庭特殊困难学生。
(二)做好重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重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对重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学生提供证明(如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重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认定为家庭特殊困难学生。
(三)做好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学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可不提供)及《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学生家庭调查情况可被认定为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困难和家庭一般困难。
(四)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各项证明材料及《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真核查,确定学生家庭困难等级,组织被认定学生按规定格式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根据其家庭情况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进行认定操作,并将《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照规定时间报学生处审核。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将作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依据。希望各系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我校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绿色通道工作,确保202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五、表格下载
《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到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官网—机构设置—行政部门—学生处—学生资助下载专区下载,用A4纸打印。
咨询电话:0376-3773600 梁老师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