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助〔2025〕31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我校获得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2457名学生进行了资格复核,有21名学生因休学、退学、入伍等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经学生申请,班级、学院评议审核等程序,将国家助学金资格转助其他2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调增调减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4月2日——10日(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376—3773600;监督邮箱:757504217@qq.com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增调减人员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