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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时间:2018-09-12 09:20:19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22部委《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2016]7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教思政[2017]2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就切实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依据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解决心理同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三)主要任务

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限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普及心理保健知识,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挫折应对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二、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分管领导任组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处、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处、校医院、公共教学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目际,部署工作任务,指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大学生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及学期专项工作计划,公共教学部在专业指导和兼职人员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健全保障机制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生均每年不少于15元,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的设备配置以及学生心理普查、心理辅导讲座、专家咨询、师资培训、心理协会活动等项目。

(三)完善设施建设

本着边建设、边发展的原则,依据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专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配置完善户外素质拓展场地、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测评室等设施,加强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

三、大力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建立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按师生比1:5000标准配备到位,兼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500标准配备,学院心理辅导站配备1—2名心理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必须经过心理学专业系统教育,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在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从事心理咨询的辅导员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序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相应序列。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参照课堂教学标准计算工作量或给予相应报酬。

(二)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专兼职教师培训

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纳入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学校确保其每年接受不低于6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兼职教师每年接受培训或参加学术会议要在1次以上。适时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

(三)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

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要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强化全员育人氛围。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辅导员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每年应至少接受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要组织学生宿舍管理员等后勤服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的培训。

四、努力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水平

(一)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努力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效,通过第一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活动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力度。同时针对不同学生群体需要,进一步拓展选修课和专题系列讲座。

(二)开展心理健康普查与建档工作

每学年新生入学后,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新生中进行科学规范的心理测试,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对普查中发现有异常的学生,集中进行排查,对有问题的学生给予及时的咨询帮助和跟踪辅导。每年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群体的学生进行抽样测试,调査了解其心理健康状况。严格实行心理测试结果和学生心理档案保密制度。

(三)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工作

面向全校学生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在进一步规范完善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朋辈心理辅导、热线电话咨询、网络咨询服务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规范有效的心理健康咨询与服务。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四)发挥心理协会、心理部等学生组织自我教育和朋辈辅导的作用

在学院学生会成立心理部、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在学生宿舍设立心理信息员。积极倡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自我教育和各种自助、互助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和谐、高雅的氛围陶治大学生高尚的情操。

(五)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学生“五位一体”的网络预防体系作用,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摸排工作,做到心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疏导,严防学生因心理压力过大引发危机事件。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日常周报告、月报告制度,形成干预体系绿色通道。

(六)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

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和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新问题和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为切实解决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操作手段。鼓励、支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形成相关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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